英语语法–文法是什么
第一节 学校文法
究语言表达上说(Speaking)与写(Writing)之艺术的学问。Grammar经过2000多年发展至今,其研究的层次与范围既多又广,投入这一门学问在研究的专家学者为数也相当多。
语言学家对于一般学校的语文课程中应该教和学的文法叫做学校文法(School grammar—-亦称“Pedagogical grammar”)。而以英语为对象和范围的文法就叫做英文法(English grammar)。
就学校文法的层面而言,英文法一般所研讨的范围如下:
(1)语音学(Phonetics):学习任何一种语言,语音学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它所处理的范围包括标准音的确立,单词的标音法,音节以及音调等。现代英语在教学上,语音学已发展成一门需要专门学识来研讨的学问,因此常自学校文法中独立出来学习。
(2)词形学(Morphology):讨论单词的各种词形变化,如八大词类(the Eight Parts of Speech)即是。
(3)构句学(Syntax):讨论单词如何组合起来成为语意的表达单位,完整正确地把我们的思想表达出来。
一般的学校方法书都是以八大词类为单元,再以构句学的规则、型式、语序等研讨英文法。
第二节 英文法教学的适当性
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和英国的语言教学界曾兴起一阵热烈而且普遍的讨论,主题是:“在学校的语文课程中,英文法是否有必要列入”。结果,“英文法”纷纷地从各学校的语文课程中消失了。可是事隔20多年后美国和英国的教育界发现把英文法从语文课程中排除出去后不但没有获得教学效果的改善,而且引起了不少负面的影响。于是这些专家又开始主张重新把英文法列入学校的语文课程中。
为什么“英文法”会被排出学校的语文课程呢?语言学家的理由之一是英文法的学习无助于学生的写作能力之增进。经过20多年后,语言学家又发现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文法而是在于“…what is taught and how it (grammar) is taught.(教的内容与教的方法)—-The Oxford English Grammar,Sidney Greenbau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实际上学校文法所教的造句法、语序、标点、句子的承接,段落的处理等都是属于语文教学的很基本的事项,对学生的写作能力确实有增进的功能。
台湾的英语教学界也受到这一阵的“排除英文法教学”的热风影响,于1981年左右把英文法从中等学校课程中排除出去了。这样到现在也已经历了15年左右,不知我们的英文教学是否因排除了英文法而有所提高?我们的语言学家是否也和英美的语言学家一样再发现到文法的重要性?
在理论上,对美国或英国的学生而言,英语是他们的母语,他们每天直接生活在他们的母语环境中,在这样语言成长的自然环境下他们还觉得文法的教学有助于增进他们的“speaking correctly and writing accurately(讲得无误,写得正确)”的语言能力,那么以英语为外国语言在学习的我们中国学生,文法教学对我们学习过程中的重要性应是不容置疑的。编者深信,任何一位英语教师每当她或他在批改学生的英语作文或中翻英作业时,或者每一位大学教授在批阅大学联考中考生所写的英语作文试卷时,一定都会感觉到英文法教学之重要性的强烈信息。或许,我们在英语教学上对英文法的犹豫,问题也应该是在“…what is taught and how it is taught.”
第三节 文法书与文法教材
文法书和文法教材都是在讲文法,其内容虽相同但是两者对其处理内容的方式却截然不同。一般文法书的内容是供参考用的,作者依据其对英文法的研究把英语的各种表达方式建立起来或引用文法的理论、规则、型式使其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以供参考。比如说,某一读者想了解某些名词之前是否应使用“the”,那么他就可以利用文法书找出“定冠词的用法”部分参考一下自可明白。
可是文法教材在内容处理上有下面四点与一般文法书不同。
(1)使用对象很明确:文法教材必须依据使用对象编定,教材中的词汇、用例、说明、演习等都必须符合使用对象相关语文课的程度、进度和教学活动的需要,经由指导教师来执行讲授。
(2)教学单元目标很清楚:教材的每一单元都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时数的分配,指导教师并应依照单元目标制作教案和教具。
(3)教室活动:每一单元在教学进行中都应有教室活动(Classroom activity),借动态教学来促进教学效果。
(4)单元评量:单元评量是在检验教学效果,而且是Speaking(说,即口头练习),Writing(写),以及Reading(阅读)都要并重。
(5)学生类别要充分考虑:一般文法书只要把文法的规则、型式、表达习惯等提示出来就可以,不必考虑到使用学生的类别,但是文法教材则不然。例如英国或美国的学生学习英文法是属于使用母语的一类,因此其文法教材就必须针对母语使用者的类别举出其易犯的或习惯的语言毛病而加以纠正和指导。中国学生学习英文法是属于外国语言这一类,因此中国学生要使用的文法教材在编定上就必须充分考虑到中文与英文在表达上的差异以及在学习上中国学生易犯的语言毛病等,将其纳入教材中来指导学生,有效地纠正中国学生惯有和特有的学习错误。
第四节 学习英文法的方法
学习英文法的方法因人而异,方法很多,专家学者也各有其独到的见解。实际上学校的学生学习英文法,绝大多数其学习的目标是要能讲写通顺无误的一般英语就可以,而不是将来要成为一个英文法专家。所以文法书上所提出来许多规则或文法资料实在没有理由全单照收。因此学校学生学习英文法的基本有效的方法有下列三点。
(1)对文法的规则或句型应力求充分的了解,不必作深入的理论探讨。练习都以句为单位,口头练习与书写练习并重,更应培养思路与表达趋于一体的自然语言习惯。
(2)多阅读文章,如故事、寓言、童话、小说、甚至诗歌等。阅读时要切实朗读,不可有eye-reading。阅读材料以切合自己能力或程度为佳。在阅读中并注意引证自己已学习过的文法规则,或利用自己所学过的文法规则来了解文意,体会文体,模仿英语的表达句式或习惯。记住,读过10本文法书你不一定能说写流畅的英语,但是阅读了10本小说(或文学作品),你的英语的说写能力必定能顺畅自如。
(3)不要怕犯文法上的错误。有错误,表示你已跑上了学习的道路,检查自己犯错误的原因,努力改正自己。敢犯错误的人一定会发现,他自己已更加接近成功的目标了。